我别过脸,并不理会。
陆季捞起我的手,前后左右每根手指都看了遍,确定没有哪里烫到,他才放开我的手。
然后弯腰。
膝盖弯曲的时侯,他眉头皱了一下。大概牵动了烫伤的皮肤。
但他没停,继续蹲下去,把地上的碎片一片片捡起来,放在掌心里。
瓷片大小不一,有的指甲盖大,有的细碎到要很仔细才能看清。
他捡得很认真。
捡完碎片,他转身出去,手里多了块抹布,蹲着擦地毯上的汤汁。
那是地毯,不是地板地砖。
但他那个认真的神态,好像真能就这样擦干净。
一遍又一遍。
地毯上那一片深色湿痕的范围越来越大,他还在机械的重复那套动作。
我说:“没有用的。”
陆季总算停下来。
他把抹布扔进水盆里,水盆拿出去,回进来时,膝盖上的烫伤仍然没有处理。
“只要你有一点解气,就是有用的。”
我解释说:“你弄错了,我要的不是解气,我要离开这里。”
他说:“除了这个。”
我又说:“我要喝西红柿金针菇汤,但我看见你,就不想喝了。”
陆季稍稍皱了下眉头,大概是在想,西红柿配金针菇是什么新式样的烧法。
好在他最终没有提出什么疑问。
第三天。
窗外一片漆黑,月亮星星都没有。
陆季紧挨着我,我往左挪一点,他就紧追不舍的跟过来点。
幸好他没有禽兽到不顾我身l,除了紧挨着我,就没有再让任何事。
不得不承认,从前没把陆季当成一件棘手的事,到底是我低估了。
沪城这样监控记地的地方,他敢偷我,还能在三天之内都不被查到,那只有一个可能。
找我这件事,被人压下来了。
不被允许找到我。
所以陆季是那么明目张胆,他知道他能顺利的,因为他的行为有人支持。
他没有骗我。周律爷爷是真去过医院,也碰上过他。
数数日子,已经第三天了。
明天周律爷爷必须要飞国外。
等他一出去,那有些事,可能也就压不住了。
我看着窗外那片黑暗,始终难以合眼。
从古到今,所有人都会默认为,被掳走的女人就失贞了。
哪怕作恶另有其人,可那么多看客,听众,他们的第一反应总是——她失贞了。
好像相比她承受的其他肉l上的伤害,相比她那些时日里的惶惶不可终日,“被人玷污”反而是最顶天的事。
读到教材里关于贞节牌坊的课程,我就觉得挺可笑。
贞洁,多好的一道枷锁,本质上,这个词就是为男人服务而创造的。
男人需要被效忠,所以女人得有贞洁。
早就不是那个野蛮时代了。
可现在的人,还总是在潜移默化中,以女人跟过几个男人来衡量她的价值。